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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召开《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教育部43号令)学习研讨会
2017-10-31     (阅读数)

    10月27日下午,学生处在厚德馆会议室召开了《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教育部43号令)学习研讨会,各学院党委副书记、学生处工作人员,辅导员代表参加会议。会议由学生处副处长陈楠主持。


学习研讨会现场(摄影:刘中廷)

    会上,陈楠对《规定》进行了解读,与会同志针对《规定》中辅导员的职责定位、选聘配备、发展考核等内容与以往文件进行比照和交流,并结合学校实际就如何加强我校辅导员队伍建设,完善保障激励、聘任考核机制积极献言献策。

    与会同志充分认识到《规定》是国家深入贯彻落实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的重要措施,为辅导员的成长发展搭建平台、为更好践行学生教育管理服务提供指导,是新时期辅导员工作的纲领性文件和政策依据,纷纷表示要准确把握《规定》主要内容,将之作为提高自身专业水平和职业能力的行为准则,敬业爱生,潜心育人,切实提高工作能力和工作水平。

    同时,大家还针对《安徽理工大学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讨论稿)提出了合理化意见和建议。

    据悉,学校将结合实际,贯彻落实好全国高校思政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学校党委的工作部署,抓紧研究制定贯彻落实《规定》的具体实施细则,使各项制度要求落地落实,引导和激励全校辅导员明确奋斗目标,加强理论学习,敢于创新,大胆实践,充分发挥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主力军作用,努力提高职业能力和水平,并成长为专家型辅导员。

(撰稿、核稿:学生处 王冰洁 陈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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