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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2016-2017学年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启动
2016-06-14     (阅读数)

    6月14日,学校在大学生素质教育中心召开会议,就2016-2017学年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进行部署。学生处副处长陈楠主持会议。


会议现场(摄影:王冰洁)

    陈楠根据《关于做好2016-2017学年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2016年淮南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对今年的参保工作进行了说明。本次大学生参保工作分为老生和新生两阶段。第一阶段从6月14日—7月1日为老生续保阶段。各学院要根据2015年的学生参保情况,对数据进行全面整理,完成老生的缴费及续保工作。第二阶段从2016级新生开学到2016年10月10日为新生参保阶段。学校要求各学院要发挥主体责任,指派专人负责参保工作,细化任务,各负其责,多方位、多角度、多方式、多途径开展宣传,合力推进大学生参保和续保工作,应保尽保,切实把国家惠民政策、民生工程落到学生身上。

    王冰洁对新一年度参保工作中的政策变化进行了解读。根据《2016年淮南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文件精神,每人每年缴费标准调整为120元。提高了住院报销比例、提高了意外伤害最高赔付限额。取消了大学生省级调剂金,并入大病保险。

    会上,各学院医保工作负责人就大学生参保的问题进行了讨论,就缴费、大学生享受到的优惠政策、参保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等进行了沟通协调。

    研究生参保工作参照本科生执行。目前,各学院正按照文件要求和淮南市人社局参保工作总体部署,全力做好在校生的参保工作。

(撰稿、核稿:学生处 王冰洁、陈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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