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扎实推进我校学生资助工作,确保国家、省政府和学校制定的学生资助工作各项政策和措施真正落到实处,确保不让一名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上不起学,我校2014-2015学年学生资助各项基础工作于开学初平稳起步。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是学校抓好学生资助的基础性工作,本学年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助学金的学生必须从本学年被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中产生。学院认定工作将严格按照《安徽理工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暂行办法》的规定,实行两级管理负责制,分别成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院认定工作组和年级(或专业)认定评议小组,制定工作制度、规范工作程序,确保认定工作公开、公平、公正。新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及档次经学院认定工作组审核通过后,将以适当方式、在适当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并由学院归档保留公示原始材料(例如:班级全体学生对认定结果签字确认的原件等),以及《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和《安徽理工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原件等原始纸质认定材料。
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要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比例不得超过本学院学生总数的30%。 9月22日前,各学院完成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分类统计汇总表》的报送工作。9月26日前,各学院组织新认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登录校学生奖助学金在线申请系统(http://xszz.aust.edu.cn /infomsdlb/visitor/tzxj-login.c),录入个人基本信息,再由辅导员、学院在线审核后上报学校审核。各学院上报的纸质汇总表数据必须与系统内录入上报的各年级三类贫困生人数统计数据必须严格一致。
大学生勤工助学
大学生勤工助学是我校学生资助与育人相结合的一个亮点,很好地体现了“锤炼思想、启迪智慧、提高素质、资助学业”这一宗旨。9月5日前校内各单位可根据部门工作特点和实际需求,以校内教学助理、科研助理、行政管理助理和辅助服务师生等为主,本着必要、适当的原则申报设置本部门2014-2015学年勤工助学固定岗位数。学校根据各单位报岗情况和学校实际,对岗位设置进行核批,于9月中旬公布在学生处网站http://xsc.aust.edu.cn/,供学生选择申请。岗位申报核批后,原则上一学年内不再调整。
有意愿申请勤工助学的学生于9月19日之前填写《安徽理工大学学生勤工助学申请表》,经学院审查确认具备勤工助学资格并签署意见后,到用人单位递交申请表应聘。各用人单位于9月25日前按岗位数组织好招聘和录用工作,并填报《安徽理工大学勤工助学岗位录用学生汇总表》。一名学生不能同时签约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勤工助学岗位,否则,一经发现将取消其勤工助学资格。各用人单位要认真做好勤工助学学生的岗前培训、安全教育和勤工助学活动中的教育、管理、考核工作,确保学生勤工助学活动安全、有序进行。本学期学生勤工助学酬金分两次发放,由财务处直接打到学生在工商银行开设的个人账户上。
生源地助学贷款
国开行生源地助学贷款学生的《国开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证明》由学院统一收集登记,于9月15日前报送至学生处资助科,以便资助科及时为学生办理回执录入手续;助学贷款由国开行统一审批后于11月下旬开始陆续划拨到学校。农信社生源地助学贷款是由各地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直接划款到学校帐户,学生凭贷款划款凭证到财务处收费科查询确认。
今年安徽省国开行和农信社助学贷款受理截止时间分别为9月15日和10月20日,贷款学生应尽量在9月10日前办妥助学贷款各项手续,以免贷款不成功。非安徽籍生源的学生,要密切关注当地贷款金融机构的受理截止时间。
服义务兵役学生“两偿一助”
根据教育部文件规定,为使服义务兵役的学生及时获得学费补偿贷款代偿及学费资助,各学院要告知应征入伍的学生:及时登录全国征兵网(http://www.gfbzb.gov.cn/)注册报名,完整填写和打印《应征入伍高校毕业生补偿学费和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或《应征入伍高校在校生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随同《应征入伍通知书》复印件,于9月30日前报送至学校学生处资助科。
新学年大学生公益劳动、2014年暑期家访工作总结考核、迎新“绿色通道”等工作也已同步启动。
根据工作计划,年底学校将对各学院学生资助工作进行年度考评,主要考评各项资助政策的落实情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科学规范性、档案的完备性、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和材料报送工作、贫困生走访、吸引社会资助、勤工助学和公益劳动的开展与考核情况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