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当前位置: 首页>>学工动态>>正文

打造教育平台 护航学生成长:学校修订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实施办法

2016-11-11 10:45     (阅读数:)

     11月3日,学校2016年第16次校长办公会议审定通过了《安徽理工大学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实施办法(修订)》(校政[2016]152号),并于11月7日通过电子政务下发到各学院及相关处级单位。
    我校原有的《安徽理工大学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实施办法》从指导思想、工作目标、组织机构、队伍建设、中心职责和经费投入六个方面对我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提出了要求,重点放在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建立上。修订的实施办法是在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已经建成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出了了我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基本原则和主要任务。新办法明确了工作的体制机制,即学校-学院-班级-寝室四级工作网络。在队伍建设上,按照教育部的新要求在人员配备、后续培训及全员参与上提出了更具体的要求。在体系建设上,新办法从教学、活动、咨询、危机干预和保障体系建设等五个方面,对心理健康教育的各项工作做出了具体的要求。
    新办法的修订将会促进我校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努力实现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不断推进我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全面深入开展,护航学生健康成长。

撰稿、核稿:学生处 马庆玲 田中良)



关闭窗口

版权所有 © 安徽理工大学学生工作处(部)
地址:安徽省淮南市泰丰大街168号 管理员:王冰洁 电话:0554-6668147
电子邮箱:xsc@aust.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