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当前位置: 首页>>学工动态>>正文

完善管理制度 护航学生成长:学校修订学生管理系列制度

2017-08-15 16:58     (阅读数:)


   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及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贯彻实施工作的通知(皖教秘学〔2017〕6号)等文件精神,我校准确把握新时期学生管理的总趋势,深入领会《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的新内容新精神新理念,把学生管理制度修订完善工作上升到学校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必然要求、学校依法办学和依法管理的具体体现、学校提升治理能力和管理水平的重要任务的高度,成立了由校领导任组长的“安徽理工大学学生管理制度修订专项工作组”,制定了详细工作方案,将任务分解到部门、责任具体到个人,学生处牵头,教务处、研究生院、后勤保障部等职能部门及各学院全员参与,积极组织师生对新版《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进行深入细致的学习研讨,对学校现行学生管理规章制度进行了全面梳理,召开了多个座谈会,广泛征求学生、辅导员、教师、管理人员、法律专业人士等多个群体的意见,按照“坚持方向、抓住重点、把控质量、守住底线”的原则,形成了“1+X”的制度体系,“1”为《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安徽理工大学实施办法,“X”为相关配套文件,全面构建我校学生管理制度体系,突出重点,认真做好学生管理制度修订工作,积极推进学生管理由从严管理向科学管理转变。



召开学院学生工作干部座谈会(摄影:刘中廷)

    学校分别召开了党委常委会和校长办公会议,对学生管理文件修订情况进行了审议核定,新修订制定的文件将于9月1日起实施。制订了《<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41号令)安徽理工大学实施办法、《安徽理工大学学生住宿管理规定》、对《安徽理工大学学生违纪处分办法》、《安徽理工大学学生申述处理办法》、《安徽理工大学本科生创新创业实践学分认定细则》、安徽理工大学本科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实施细则》、《安徽理工大学全日制本科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和《安徽理工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办法》、《安徽理工大学本科生学年总评实施办法》、《安徽理工大学本科生综合测评实施办法)》、《安徽理工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办法》等文件进行了修订,并请学校法律顾问进行了合法性审查,做到调研充分、程序规范、内容科学,确保新修订的制度具有合法性、前瞻性、规范性和可操作性。



召开相关机关和学院专家座谈会

    修订后的学生管理制度进一步明确了立德树人要求,健全了学籍管理制度、推动建立灵活的学习制度、强化以学生为本的理念,采取弹性学制,新生开展创新创业实践,可以申请保留入学资格,入学后开展创业,则可以申请休学,并简化休学批准程序,设置创新创业学分、允许跨校修读课程,突出对学生创新思维、创业精神和创新创业实践能力的培养。对学生处分的情形和程序做了补充和完善,明确了学生违纪事实调查的程序、违纪学生的申辩和申诉途径和学生参与学生管理的路径,学位论文、公开发表的研究成果存在抄袭、篡改、伪造等学术不端行为,情节严重的,或者代写论文、买卖论文的,学校可以开除。突出反映了程序与实体并重、管理与服务相结合、激励与制约功能互补等我校学生工作的特色,更强调尊重学生的主体地位,注重激发和培养学生自我管理的意识和能力,更加体现学生管理工作的人性化、民主化、法治化、科学化,将进一步发挥规章制度的育人功能,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和合理诉求,护航学生成长成才。

                             (供稿、核稿:学工部 刘中廷  田中良)



关闭窗口

版权所有 © 安徽理工大学学生工作处(部)
地址:安徽省淮南市泰丰大街168号 管理员:王冰洁 电话:0554-6668147
电子邮箱:xsc@aust.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