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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安徽省委教育工委关于教育系统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实施意见
2014-08-29     (阅读数)

皖教工委〔2014〕52号

各市、省直管县教育局,各高等学校,各省属中职学校: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意见》(中办发〔2013〕24号)、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关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4〕9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教育实际,现就教育系统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把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育人为本的本质要求和立德树人的首要工作,摆上位置

(一)明确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意义。倡导富强、民主、文明、和谐,倡导自由、平等、公正、法治,倡导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对于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巩固全党全国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对于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引领社会全面进步,对于集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强大正能量,对于掌握意识形态和价值观念领域的主动权、主导权、话语权,具有重要意义。教育是育人和思想文化的重要阵地。面对教育改革发展的新形势和人才培养的新要求,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推进素质教育,强化思想政治教育和德育工作,必须针对思想意识多元多样多变的新特点和价值观较量的新态势,将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教育的重要内容、首要任务和根本要求,认真统筹规划,积极主动地抓紧抓好。

(二)明确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目标任务。把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促进教育事业科学发展和推进教育治理体系、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基础工程,贯穿于基础教育、高等教育、职业技术教育、成人教育各领域,落实到教育教学和管理服务各环节,覆盖到所有学校和受教育者,形成课堂教学、社会实践、校园文化多位一体的工作平台,健全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使教育领域成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坚强阵地。

要在整体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和实践的同时,适当结合各层次、各学段、各类型教育的具体任务来进行。要培养中小学生爱祖国、爱学习、爱劳动和讲文明、讲诚信、讲法治的思想感情和良好品德,遵守社会公德的意识和良好的意志品格、活泼开朗的性格,形成文明的行为习惯。要培养大学生热爱党、树立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道路和制度的高度自信,热爱国家和人民、树立勇于为国家建设和民族振兴作出努力和贡献的高尚情怀,热爱科学知识,树立追求健全人格、勇于创新、服务社会的生活目标。要培养职业学校学生养成爱学习、爱钻研的良好习惯和崇尚技术技能的目标追求,树立技术立国、质量立国、在产品和服务的各个方面勇于赶超世界先进水平的思想和志向,树立优质服务、诚信服务、追求卓越的职业道德。要使“三个倡导”与各类型、各阶段教育的具体任务紧密结合起来,形成有机的整体。

(三)明确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指导思想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和习近平同志系列讲话精神,紧紧围绕理想信念教育主题,紧紧围绕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和办学水平目标,紧紧围绕“三个倡导”这一基本内容,注重宣传教育、示范引领、实践养成相统一,注重政策保障、制度规范、法律约束相衔接,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师生学习工作生活和精神世界,激励全体师生胸怀理想、脚踏实地,为夺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胜利而不懈奋斗。

基本原则是:坚持以理想信念为核心,抓住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这个总开关,牢固树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着力铸牢精神支柱;坚持联系实际,区分层次和对象,加强分类指导,做到贴近性、对象化、接地气;坚持改进创新,善于运用师生喜闻乐见的方式,寓教于乐,搭建师生便于参与的平台,开辟师生乐于参与的渠道,积极推进理念、手段和工作创新,做到潜移默化;坚持连续不断,做到大中小学各个阶段工作相互结合、相互促进,循序渐进,由易到难、由近及远;坚持融入融合原则,与教育教学过程融为一体,与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有机结合。

二、把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到教育教学的全过程,落到实处

(四)融入到课堂教学主渠道。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把学生全面发展的总体要求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细化为学生发展核心素养和学业质量标准,融入大中小学各学科课程标准、课程设置、教材建设、考试评价之中,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教材、进课堂、进学生头脑。适应青少年身心特点和成长规律,深化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和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构建大中小学有效衔接的德育课程体系、教材体系和教育教学体系,创新中小学德育课和高校思政理论课教育教学,提高教学水平。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专业课教学之中,融入到职业院校实习实训和职业指导环节之中,促进职业技能提高和职业精神培养融合,着力向学生传授正确的认识论和科学的方法论。落实教育部下发的《关于全面深化课程改革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意见》和《完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指导纲要》,增加国民教育中优秀传统文化课程内容,分学段有序推进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增强学生文化自信和价值观自信。注重加强青少年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加强学校体育、美育和心理健康教育,培育青少年健康向上的阳光心态。深入开展国防教育和军事训练,加强军事理论教学,提高军训质量。深入开展法制观念教育,培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形成有利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良好法制环境。大力开展诚信教育,将学生诚信表现作为行为规范的最基本要求。完善各级各类学校学生守则,把核心价值观的要求变成学生日常的行为准则。学校班级每学期要通过主题班会、主题团日、主题演讲会、辩论会、参观考察、志愿服务等多种形式开展核心价值观主题教育活动,高校形势政策课每学期要有核心价值观专题内容。加强对核心价值观融入课堂教学的评价考核,纳入到学校教育质量综合评价体系,纳入到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中,写入学生成长记录和档案。

(五)融入到校园文化建设中。大力加强校园文化建设,建设体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特点、时代特征、学校特色、符合主流价值要求的校园文化。完善校园人文环境,健全文化设施,建设文化景点,建好校园图书馆、校史馆、纪念馆、博物馆、体育馆等场馆,加强校园周边环境整治,推进环境育人。繁荣校园文化活动,利用重大节庆日、民族传统节日以及开学典礼、毕业典礼广泛开展爱国主义、民族传统、礼节礼仪教育。积极发挥学生社团作用,丰富学生课余文化生活。组织开展好廉政文化进校园、高雅艺术进校园活动。加强学校报刊、广播电视、网络建设,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统筹开展好青少年爱国主义读书教育活动、经典诵读活动、“书香校园”建设活动和中职学校“文明风采”竞赛活动,形成践行核心价值观的浓厚氛围。加强校园社区建设,组织大中小学生围绕友善、敬业、诚信、爱国,开展好主题教育活动,充分发挥主题季教育活动的带动作用。

(六)融入到社会实践活动中。坚持把培育和践行核心价值观贯穿于学校各类社会实践的全过程,统筹做好中小学生参观学习、科普调查、职业体验、研学旅行、素质拓展、社区服务等各项社会实践活动和大学生暑期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主题社会实践和专业实习实训工作。加强实践育人基地建设,打造一批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职业院校实训基地、中小学校外活动中心、青少年综合实践教育基地和乡村少年宫,建设一批青少年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实践基地和思政理论课教师、辅导员、哲学社会科学教师社会实践研修基地。完善实践育人教育教学体系,开发涵养核心价值观的实践课程和活动课程,健全相应的学时学分制度。广泛组织学生参观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博物馆、纪念馆、科技馆、国家重大工程、各行各业建设成就,组织青少年参加力所能及的生产劳动、爱心公益活动,开展益德益智的科研发明、创新创造活动和形式多样的志愿服务、勤工俭学活动,形成爱学习、爱劳动、爱祖国活动的有效形式和长效机制。不断深化节粮、节水、节电活动,帮助学生养成“节水、节电、节粮”意识。推进大学生志愿服务工作制度化和中学生参与志愿服务工作,把志愿服务和社会实践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指标体系。

三、广泛开展涵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实践活动,注重实效

(七)常态化开展道德实践活动。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学雷锋实践活动,推动学雷锋活动常态化。把学雷锋和志愿服务结合起来,以相互关爱、服务社会为主题,围绕扶贫济困、应急救援、大型活动、环境保护等方面,围绕空巢老人、留守妇女儿童、困难职工、残疾人等群体,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以诚信建设为重点,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教育活动,形成修身律己、崇德向善、礼让宽容的道德风尚。大力开展先进师生典型培育、选树和宣传活动,评选表彰道德模范、“安徽好人”等先进典型,发挥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深化公民道德宣传日活动,组织开展道德论坛、道德讲堂、道德修身等活动。加强考试诚信建设,开展教育系统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教育和治理,完善师生信用记录,健全征信系统,加大对失信行为的约束和惩戒力度,广泛形成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氛围。把开展道德实践活动与培育廉洁价值理念相结合,营造崇尚廉洁、鄙弃贪腐的良好社会风尚。组织实施好“农村教师特岗计划”、“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和“到村任职”等基层项目,积极引导和鼓励毕业生到基层和中西部就业创业。

(八)深化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思想内涵,统领学校各类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推进教育系统文明单位、文明家庭等各类创建活动,开展全民阅读活动,不断提升师生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抓好孝敬教育、诚信教育、勤劳节俭教育,着重强化开展礼节礼仪教育,在重要场所和重要活动中升挂国旗、奏唱国歌,在学校开学、学生毕业时举行庄重简朴的典礼,完善重大灾难哀悼纪念活动,使礼节礼仪成为培育社会主流价值的重要方式。加强对师生文明旅游的宣传教育、规范约束和社会监督,增强师生旅游的文明安全意识。

(九)固化重要节庆日主题教育活动。利用五四、七一、八一、十一等政治性节日,三八、五一、六一等国际性节日,春节、清明节、端午节、中秋节、重阳节等民族传统性节日,党史国史上重大事件、重要人物纪念日等,举办庄严庄重、内涵丰富的群众性庆祝和纪念活动。利用党和国家成功举办大事、妥善应对难事的时机,因势利导地开展各类教育活动。要特别重视民族传统节日的思想熏陶和文化教育功能,丰富民族传统节日的文化内涵,因地制宜开展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普及活动。

四、抓好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重点工作,带动整体

(十)抓好学校、家庭、社会三者协同协作。完善学校、家庭、社会三结合的教育网络,建立学校、家庭和社会的信息沟通和行动协同机制,建立和完善家长学校,定期召开学校、社区、家长教育协调会,引导家庭和社会各方面主动配合学校教育,以良好的家庭氛围和社会风气巩固学校教育成果,形成家庭、社会与学校携手育人的强大合力。

(十一)抓好校园网络媒介新型阵地建设。建设全省高校校园网络联盟,打造若干具有广泛影响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题教育网站和网络互动社区。加强网络文化建设,开展高校校园网络文化建设专项试点工作。开展网络安全、网络道德教育,引导学生文明上网。普遍开设辅导员、班主任、思政理论课教师和校务、班级微博微信,引导支持学术大师、教学名师、优秀导师参与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网络。加强网络信息员队伍建设,充分发挥高校辅导员、学生党员干部的积极作用,拓展信息来源渠道,加强和改进网络评论工作,有效引导微信、贴吧和QQ空间等网上舆论。建设好一批大学生思想动态分析研究中心,及时掌握网络舆情动态,准确把握学生思想特点,加强舆论综合分析研判。

(十二)抓好教师队伍的培育践行。引导广大教师学为人师、行为世范,增强教书育人的荣誉感和责任感,做学生健康成长的指导者和引路人。建立健全校长领导作风、教师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将领导作风和师德建设作为学校工作考核、办学质量评估和民办学校年检的重要指标,把领导作风作为干部考核、评价和提拔的重要依据,把师德师风表现作为教师业绩考核、职称评审、岗位聘用、评优奖励的首要内容。完善师德考评制度,实行师德表现一票否决制。开展“江淮名师”、“江淮好校长”评选表彰工作,大力宣传师德先进典型。把核心价值观纳入教师教育和培训课程体系,融入教师职前培养和准入、职后培训和管理的全过程。着重抓好学校党政干部和共青团干部、少先队辅导员,思想品德课、思政理论课和哲学社会科学课教师,辅导员和班主任队伍建设,注重发挥研究生导师的指导作用。加强青年教师思想政治工作,强化青年教师的职业理想和职业道德教育。开展高校思政理论课教师、辅导员和哲学社会科学教学科研骨干业务培训和教书育人技能比赛活动,完善辅导员培养锻炼机制,建立健全辅导员基层实践锻炼的长效机制。

    五、加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工作组织领导,强化保障

   (十三)加强领导,强化保障。各地各校各级党组织要在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方面发挥政治核心和战斗堡垒作用,切实负起政治责任和领导责任。高校要建立党委主抓、宣传部门牵头、各部门协作配合的工作机制,加强统筹协调,强化组织实施。党委宣传部门要切实担负起组织指导、协调推进的重要职责,积极会同有关部门采取有力措施,推动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在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方面带好头,以身作则,率先垂范,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为民、务实、清廉,以人格力量感召师生、引领风尚。要加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工作的经费保障,省市县教科研项目中要增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专项,各高等学校要在校级教科研项目中设计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专项研究项目。

   (十四)加强研究,强化宣讲。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学习教育纳入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计划。利用学校人才优势,深入研究核心价值观的理论与现实问题,为培育和践行核心价值观提供理论支撑和正向引导。邀请党政领导、专家学者开展核心价值观宣讲活动,全面系统地阐释解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丰富内涵,教育和引导学生把个人的学习成长和国家的前途命运结合起来,不断升华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理解和认识。要组织“安徽好人”、道德模范事迹报告团进学校演讲。建立中小学邀请高校专家作核心价值观专题报告制度。

(十五)加强督导,强化考核。把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工作情况纳入各单位工作目标管理考核体系和领导干部考核体系,作为教育系统文明单位、党政领导班子考核、人才培养质量评估、选拔任用干部的重要依据,确保培育和践行工作落到实处。

    各地各校要结合实际,制定落实本意见的实施方案,并报省委教育工委备案。

 

 

                   中共安徽省委教育工委

                   2014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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