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有关规定精神,杜绝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发放中的违规违纪现象的发生,加强国家专项资金的监督,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维护学生的正当权益。学校纪委下发通知就在全校范围内开展学生奖助学金评定发放工作专项督查工作作出部署安排,学校将派出3个工作组深入各学院对2011-2012、2012-2013、2013-2014三个学年度奖助学金评定发放工作进行督查。
督查内容包括是否严格遵照国家和学校规定的程序开展奖助学金的评审认定工作、是否广泛宣传奖(助)学金评定国家有关政策和学校相关文件精神、是否按相关标准及时、足额、如实发放奖助学金,是否存在截留、挪用、侵占、冒领或其他不按规定发放学生奖助学金情况、是否存在其他违规行为。督查采取自查和学校检查相结合的方法,同步进行。各学院(部)按照督查内容,对三个学年度的奖助学金评定发放工作进行自查,对于在自查过程中发现的违纪情况,进行及时整改。各学院(部)在自查的基础上,实事求是地形成自查报告,于6月15日将自查报告报送纪委办公室。
学校成立了专项督查工作小组,6月10日上午督查小组召开会议就督查重点、时间安排、督查形式等内容进行了学习讨论,进一步统一了思想,后面将深入各学院(部)进行检查,通过召开学生座谈会,查阅资料,问卷调查等方式,广泛听取意见,全面了解情况,形成督查报告,督查结果将作为资助工作考核、学生工作考核、辅导员工作考核的重要参考依据。
6月10日下午学校召开了各学院分管学生工作副书记会议对督查工作进行了动员部署。目前,各学院(部)高度重视,辅导员、班主任和广大学生积极配合,如实反映情况,各项工作平稳有序展开。
(撰稿、核稿:学生处 刘中廷、田中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