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学校下发《关于做好2016年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的通知》(校学工〔2016〕78号),就我校2016年学生国家助学贷款工作进行详细的安排和部署。
《通知》要求各学院和相关部门切实做好2016届生源地助学贷款学生毕业确认相关工作,包括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毕业确认工作,信息变更确认,提前还款,延期还款,排查毕业确认特殊情况学生名单等,确保毕业生顺利毕业。同时要求各学院结合借款学生毕业确认工作加强学生诚信教育,开展学生资助诚信教育主题月活动,通过形式多样、生动活泼、寓教于乐的活动形式,广泛宣传国家助学贷款及其他资助政策,普及征信及信用知识,宣讲诚实守信事迹,倡导契约精神,促使学生树立诚信观念、增强法律意识,及时履行助学贷款合同,有效地将诚信教育转化为大学生自觉的素养与行为。《通知》还对在校生续贷工作做出安排,明确续贷要求、时间节点以及相关程序和注意事项。
国家助学贷款是党和国家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教育公平的重要举措,是教育扶贫、精准扶贫的重要内容。我校一直以来高度重视国家助学贷款工作,2015年,全校贷款学生3894人,贷款总金额高达2176万元,学校支付学生助学贷款风险补偿金 15.8 万元。目前各项工作正在紧张有序的进行中。
(撰稿、核稿 刘大为 涂有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