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文杰,男,学号2015301680,该同学生病住院,花费13942.12元,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已补偿7798.73元,符合报销的个人负担费用4673.57元;
刘威豪,男,学号2012302109,该同学生病住院,花费44784.28元,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已补偿23124.87元,符合报销的个人负担费用15013.65元;
黄 超,男,学号2015302300,该同学生病住院,花费13146.38元,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已补偿7280.30元,符合报销的个人负担费用2085.40元;。
祝福强,男,学号2015305068,该同学生病住院,花费7222.83元,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已补偿3868.81元,符合报销的个人负担费用2256.62元。
李 辉,男,学号2015303100,该同学生病住院,花费26244.51元,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已补偿11498.66元,符合报销的个人负担费用8336.53元。
以上五位同学已参加2014-2015学年大学生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属于《安徽省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省级调剂金管理办法(试行)》(财社〔2009〕1848号)和《关于规范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省级调剂金申报审核有关工作的通知》(财社〔2010〕1756号)文件中“家庭经济困难的参保大学生,一个参保年度内发生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住院及门诊特大病,以及患疑难或重大疾病个人自付的医疗费用,由省级调剂金按85%比例补助。”现公示如下:
2016年第一季度大学生申请省级调剂金名单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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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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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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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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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学院班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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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共支付的医疗费用总和(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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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申请调剂金补助的金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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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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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文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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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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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械学院机设专业2015级10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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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43.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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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73.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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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刘威豪
|
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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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械学院机设专业2012级8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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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659.41
|
15013.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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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黄 超
|
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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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信学院电子专业2015级2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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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6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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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85.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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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祝福强
|
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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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学院应用物理专业2015级1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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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5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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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56.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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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李 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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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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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学院矿加专业2015级2班
|
14745.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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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36.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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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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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768.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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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365.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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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广大同学共同监督审查,该同学情况是否属实,如有异议,请与学生处联系。
公示时间:2016年3月28日-4月1日,联系电话:6668147 联系人:王冰洁
学生处
二〇一六年三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