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相关文件规定及部门工作职责,结合工作实际,经研究,决定对学生处内设科级岗位职责规定如下:
一、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中心主任(专职管理正科)
1.负责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2.负责学生思想动态调查与分析;
3.负责“智慧思政”中心和“易班”平台建设;
4.做好部处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主任(专职管理正科)
1.负责心理健康宣传、教育、培训及咨询工作;
2.负责心理健康普查与心理危机排查工作;
3.负责重大心理疾病学生危机干预和转介工作;
4.负责“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课程教学工作;
5.做好部处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学生综合服务中心主任(专职管理副科)
1.负责处室日常行政事务工作;
2.负责处室电子政务系统管理;
3.负责处室国有资产管理和安全工作;
4.做好部处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学生事务管理中心主任(专技管理)
1.负责学生日常行为管理及突发事件处置协调;
2.负责学生违规违纪的处理工作;
3.负责学生学风建设和宿舍文化建设;
4.负责辅导员助理的教育管理;
5.负责学生评优评先等工作;
6.做好部处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主任(专技管理)
1.负责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及国家奖助学金评定及发放工作;
2.负责学生综合测评、学年总评和校内各类奖助学金评定及发放工作;
3.负责学生勤工助学管理工作;
4.负责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等工作;
5.负责学生医保工作。
6.做好部处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辅导员职业发展中心主任(专技管理)
1.负责辅导员招聘、培训、管理、考核、评优等工作;
2.负责辅导员素质能力大赛、年度人物评选等工作;
3.负责学生工作理论研究及创新工作;
4.负责学院学生工作年度考核工作;
5.做好部处交办的其他工作。